一些商标注册人可能认为,商标已经注册下来了,是我自己的商标了,那么我想怎么用都可以,我想让谁用都行,这其实是错误的。如果要让他人使用你的注册商标,那么需要办理商标许可手续。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不办理任何手续就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是不对的,无法获得法律保护。即使是母公司注册的商标,子公司想要使用,也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手续。
目前,商标被撤三的案件很多,如果商标使用方和注册方不匹配,那么当他人对你的商标提出撤三时,你进行答辩会难度很大,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