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时间算不算当天?商标复审的时间怎么规定?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情况,比如被驳回,如果商标被驳会了,我们可以通过驳回复审争取机会。那么,你知道,商标复审时间算不算当天?商标复审的时间怎么规定?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一、商标复审时间算不算当天?
商标复审的时间规定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商标复审的时间怎么规定?
商标复审的时间的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商标复审的时间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且商标局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
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商标驳回复审期限如何计算?
申请人若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不服,可以从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书之日(以邮戳为准)起十五天内(以邮戳为准),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若申请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它正当理由,不能在15天内按期提出申请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延期日从十五天期满之日后的第二日起计算,延期申请应交纳延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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