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中应留下哪些证据?为什么在商标使用过程中要留证据,这些主要是为了避免商标纠纷作为证据的存在,所以商标的使用是留下证据的。在商标被异议、被撤三、被无效宣告的时候提供相应的证据进行有力的反击,那么,商标使用中应留下哪些证据?下面请看乐融小编详细介绍。
以下是商标使用的常见证据,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1.发票:发票是经济交往中的一种基本业务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书面凭证,是在货物购销、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等经营活动中开具并收取的收付凭证。因此,真实有效的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发票能够有效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
2.合同(或协议):合同、协议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证据和依据,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在签订合同或协议时,我们必须清楚地标明商标。最好写下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以便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证据。
3.广告材料:广告包括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广告是企业宣传商标、商品和服务的重要方式。商标标识大多位于广告的显着位置,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
4.包装材料:包装材料包括商品包装材料、服务用品包装材料或容器等,由于很难确定简单的包装材料或容器印刷和使用的具体时间,需要其他证据。如委托印刷时与印刷厂签订的合同,应当注明商标名称。
5.产品检验报告: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质量的产品检验报告,程序严格,内容标注清晰,是商标使用的良好证据。
6.商标印制证明材料:商标印制是商标使用的前提,因此商标印制证明材料也是证明商标使用的有力证据。
其他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材料包括产品说明书、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产品报关单等。但上述单一材料未必都能充分证明商标的使用,因此往往需要多种证据材料相互印证,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才能充分证明商标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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