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商标自愿注册的制度,也就是说经营者创设和使用一个商标,并不一定要申请注册。但是,经营者需要注意的是——没有注册的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得不到《商标法》的保护。
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这一规定明确了,只有注册商标才享有商标专用权,受《商标法》的保护。
但是,商标不注册并不是就不能创设和使用。只要这个商标符合《商标法》第48条的规定,经营者就可以使用,只不过这种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也就是不能禁止别人去使用或者注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商标法》第48条 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一)冒充注册商标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
(三)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因为申请商标注册的费用并不高,而注册商标的价值和所得到的保护要大大优于不注册的商标,所以现在很少有企业只使用商标而不注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