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商标权侵权纠纷诉讼流程: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诉状。
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管辖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一至两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商品储藏地、商标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或者查封扣押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立案:法院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诉讼费用,并在缴纳费用后立案。
3、法院受理后,应当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应当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答辩。
4、证据交换。
5、开庭审理。
6、合议庭经审议作出裁定,不服的,应当自送达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判决的,应当自送达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