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使用别人的注册商标作为公司名称吗?注册商标享有什么权?众所周知,商标只有在注册后才能享有商标专用权,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有些人发现他们注册的商标名称被其他人注册成公司名称。那么,可以使用别人的注册商标作为公司名称吗?注册商标享有什么权?下面请看乐融小编详细介绍。
一、可以使用别人的注册商标作为公司名称吗?
实践中,企业名称的登记机构在各地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而商标的注册机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二者由不同的部门来办理,因此企业名称与他人注册商标名称相同或近似的事情时有发生。
但是,如果企业违反相关的企业名称使用的行政规范要求,或违反企业名称在商品上的商业惯用方式,将与他人注册商标文字相同或相近似的字号在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其行为实质是将企业名称直接标示经营者身份的功能变为商标功能,从而使相关公众误以为商品来源于商标权人,便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想使用他人商标,可以谈许可!
二、注册商标享有什么权?
(一)注册人自己使用的权利。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完整的使用权。首先,注册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商标局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任何他人不得干涉。其次,注册人有权对其注册商标进行广告宣传,也可以利用其注册商标进行广告宣传。
最后,除非注册人因违反被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或者因有效期届满超过宽展期没有续展被商标局注销商标,任何他人不得剥夺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也不得强令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许可他人使用。
(二)排除他人使用的权利。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的、排他的使用权,即未经注册人的许可,任何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未经注册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即构成,注册人使用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由此给注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侵权人处以罚款。假冒他人注册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转让权。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有权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有偿或无偿地转让其注册商标。转让注册商标,实际上是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应当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
(四)许可他人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签订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许可商标使用应当向商标局备案,并将备案许可合同文本报当地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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