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山东青岛市中级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开庭前刘暖曦受访称,“江秋莲方曾删改过证据”。江秋莲则在开庭前通过个人微信号表示,“由于特定主客观原因不参加今天下午的庭审。”
经乐融知产查询,今年3月,江秋莲申请注册15枚“江歌妈”商标,国际分类包括啤酒饮料、珠宝钟表、布料床单等,目前这些商标流程均为“等待驳回复审”或“驳回通知发文”。
此前,江秋莲申请注册多个“江歌妈”商标曾引发关注,江秋莲回应称“此举只想保护女儿”。
由上可知,江秋莲注册江歌妈商标被驳回,那么,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驳回复审?下面请看赣州乐融详细介绍。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复审 ;
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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